本社区自助户外活动提倡“亲近自然,尊重生命”,不违反自然与生命规律,不盲目追求挑战自我与挑战自然。鉴于户外活动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凡发起活动的召集者与参加活动的活动者,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荆门网友在论坛上发起的任何户外活动,应具有以下性质和特征:活动属于非赢利性和自助性;不提供任何有赢利性质的商业服务。
第二条 参加活动者应当是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合进行户外运动的疾病,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成年人。参加活动者不受性别、职业、文化程度限制,受地域开放限制。
不满十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和监护下方可参加。
第三条 活动参加者自备野外活动所需的装备,如登山包、睡袋、防潮垫、帐篷、炉具、防寒衣物、照明工具等。
第四条 活动费用实行AA制,公共费用一律平摊,活动中的收支明细应公开、透明,活动参与者可互相友好监督。
第五条 活动方案的发布、活动的报名、确认均应公开进行,参加者需自行留意。
第六条 活动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自愿参加。
第七条 活动参加者应当明确认识到户外活动的危险性,充分考虑活动中不可预知发生的损害后果。 第八条 参加任何户外活动应注意不得在野外抛弃垃圾,所有垃圾都要装包带走(也可降解垃圾、就地掩埋),不砍伐树木,不伤害动物,不污染水源,不引发火灾。一切户外活动行为,都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活动发起
第九条 荆门网友在论坛上发起的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均属个人行为,与论坛运行无关,论坛起着信息交流的作用。
第十条 户外活动发起者应具备本公约第二条之条件,并有一定的户外活动组织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
第十一条 活动发起者应事先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与计划,提前在论坛上发帖进行公布和召集。
第十二条 活动发起者所制订的活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概述、行程安排、所需装备、费用预算、注意事项、报名方法、责任声明等。
第十三条 活动发起者在本次召集的活动中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
第十四条 活动发起者所承担的组织带队等工作,完全是属本人自愿和义务服务,不收取活动参加者任何组织费、劳务等费用,也不是给参加活动的全体队员提供户外活动商业服务。
第十五条 活动发起者要结合户外活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根据报名人员的体力、装备、经验、意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对发现确实不适合参加活动的人员有劝退的权利。
第十六条 活动发起者是义务对全队的户外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其对自愿参加本次户外活动的人员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财产等损害结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经审查合格的网上跟帖报名人员在阅读完本公约之后,同意遵守本活动公约,自愿参加本次活动的,应由其本人在活动免责申明中签署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名。未成年人以及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在登记表上进行签字。
第三章 活动参与
第十七条 活动参加者应当充分知悉户外活动的风险,按照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十八条 活动参加者本人应具备本公约第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团队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力。故意隐瞒真实年龄、既往病史等不符合参加户外活动条件的,按本公约规定一切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 活动参加者应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自行做好各项户外活动的准备工作。自备活动中强调的户外工具,组织者无义务发放安排。
第二十条 户外活动中的全部费用实行AA制,活动参加者应主动和自觉地交纳各自的活动费用以及平摊的公共费用。半途加入或退出者也需自觉承担和交纳相应部分费用。
第二十一条 活动参加者应尊重和服从活动发起者的组织、安排,遇有困难或者意见不统一可与活动发起者协商。
第二十二条 活动参加者应积极协助活动发起者共同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协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参加活动应严格遵守活动方案安排的时间,避免影响团队出发时间。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迟到,自行解决交通问题或者表明你已放弃参加本次活动。
第二十四条 活动参加者在户外活动中,应文明用语,维护个人形象和社区团队形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乡村民俗,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活动参加者自行购买保险,风险自负。
第二十五条 活动自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可预见,参加活动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个人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及刑事责任,自己承担。 第二十六条 活动中,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团队。严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理由私自离开行进队伍和预定路线单独行动。 第二十六条 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且表明参与者已接受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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